本项目为奎屯市分公司2024年季节性防护用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奎屯市分公司2024年季节性防护用品采购项目1.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4服务地点:奎屯市 1.5项目预算:含税金额420000元,税率13%(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 1.6采购内容:奎屯市分公司2024年季节性防护用品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 ||||||||||||||||||||||||||||||||||||||||||||||||||||||||||||||||||||||||||||||||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经营要求: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业绩指:饮品销售类等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下同)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应答人提供资料要求 [if(1)[endif]、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电子文档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地方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 |
文章推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2024年季节性防护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_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