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宁市北能办公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一里20号
二、基本情况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日杂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X-2022-070)中,南宁市北能办公器材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处理结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南宁市北能办公器材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的所有采购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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