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合格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项目概况
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L2025-012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日常用品供应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日常用品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病人代销用品供应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病人代销用品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响应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
(1)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响应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响应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响应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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