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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邮政专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2023-07-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邮政专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07-04A-2023-D-E1221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邮政专用品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07-04A-2023-D-E12210

2.3 招标内容:邮政网点和寄递网点使用邮政专用品耗材

2.4 项目预算:25万元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 服务期:签定一年框架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3.5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6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小组进行)。

4.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1.4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如需操作帮助,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2)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即获取成功。

4.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5.2 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逾期未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关注物流邮寄信息,考虑邮寄风险,邮寄后需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登记,否则因此导致的误投、提前拆封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1503495289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张晓宇

电子邮件:444942537@qq.com

联系方式:15326058349

8.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获取文件的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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